南发改审批〔2021〕14号
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审批南充市博物馆(含文物库房)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展示城市对外良好形象,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充市博物馆(含文物库房)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项目代码:2103-511300-04-01-913533)。
二、项目单位
南充博物院。
三、建设地点
南充市顺庆区玉带北路二段189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包含装饰装修及布展面积共计14646平方米,包括展厅布展及装饰装修8980平方米、文物库房布展2465平方米、配套用房装饰装修2851平方米、文物修复整理用房350平方米以及配套设施等。布展设置包括:临时展厅、基本陈列展厅和专题陈列展厅。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4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及省级专项资金。
六、建设工期
12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审批南充市博物馆(含文物库房)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南充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市博物馆建设会议纪要》(南府阅〔2020〕213号)、《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回复〈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市博物馆装饰装修布展有关事项的请示〉意见的函》《南充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六届第856号)、《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市博物馆装饰装修布展有关事项的请示》(南文广旅〔2020〕171号)、《南充市博物馆(含文物库房)装饰装修及布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项目单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