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报来《关于审批中山公园文化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建函〔2021〕6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中山公园文化中心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102-350628-04-01-53467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中山公园西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绿化面积1088.9平方米,硬质铺装面积1411.6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264.1平方米;主要包括园林景观,园林绿化,安装绿化灌溉、排水、照明、安防监控系统等,配套建设停车位、充电桩等相关设施。
四、建设期限:12个月。
五、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244.6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04.03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中山公园文化中心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6日
附件
中山公园文化中心配套设施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204.03 |
1 |
园林建筑 |
119.69 |
2 |
绿化种植 |
56.29 |
3 |
给排水工程 |
9.03 |
4 |
电气工程 |
15.11 |
5 |
监控系统 |
3.9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8.98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4.08 |
2 |
前期工程咨询服务费 |
1.83 |
3 |
招标代理费用 |
1.73 |
4 |
工程设计费 |
9.18 |
5 |
勘察测量费 |
2.30 |
6 |
施工图及勘察文件审核费 |
0.32 |
7 |
建设监理费 |
6.73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02 |
9 |
工程保险费 |
0.61 |
10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1.18 |
三 |
工程预备费 |
11.65 |
1 |
基本预备费 |
11.65 |
四 |
项目总投资 |
244.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