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街—博物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日期:2023-08-29 12:21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一、规划范围https://wap.harbin.gov.cn/haerbin/c106500/202308/c01_914510.shtml
本街区地处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心区域,由铁路街、一曼街、阿什河街、花园街、海关街围合地段。总占地面积106.36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34.9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71.45公顷。
二、规划定位
在经济发展、城市更新、旅游产业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带动下,全面保护提升红军街-博物馆历史文化街区整体风貌和艺术品味。充分展现哈尔滨特色建筑艺术和欧陆风情,推动旅游、文化、时尚产业发展。将本街区打造成为:充满活力的欧陆文化展示区、商贸金融总部经济区、花园城市规划理念实践区、中国最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保护控制要求
1、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位占地面积为34.91公顷。
该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强度,减少对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的影响。
除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外的危旧房屋倒塌或者濒临倒塌,可以进行改建、复建和翻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71.45公顷。
该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应当与街区风貌相适应。
3、各类建筑
保护类:对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秉承最小干预原则,不得改变其原状,不得损毁、改建、添建。
修缮类:对历史建筑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不得对历史建筑进行与保护或者保护性利用无关的建设活动,保护或者保护性利用建设必须保持历史建筑原有高度、体量、造型、立面和色彩等。
整治改造类:对与街区整体风貌不协调的建筑(不含于危棚房、简易房屋、违章建筑等),通过改变立面外观的方式与街区风貌相适应。可在建筑外部做适当的整修,以减少视觉上破坏。
保留类:对与街区风貌相协调的建筑,其建筑质量较好,规划予以保留。这类的建筑立面无需改造,只进行简单的清洗粉刷。
拆除类:对与街区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危棚房、简易房屋、违章建筑等,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在不影响各类保护建筑要求的基础上,应当予以拆除。
4、环境要素
保护现有的空间肌理,延续历史文化街区风貌特色。保护由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具有风貌特色的建筑围合而成的空间格局,维持其空间尺度与景观特征。保护传统路网及街巷尺度。保护各类绿地,维持空间格局特征与公共空间的层次关系。保护历史形成的各类绿化环境,重点保护区内挂牌古树名木,并保护自发形成的多样性的绿化方式。
四、参与评审专家
刘大平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孙长庆(原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处处长)、陆彤(黑龙江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崔林(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副院长)、刘清君(哈尔滨方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孙伟斌(哈尔滨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韩衍军(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五、公示时间
2023-8-29至2023-9-28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保护规划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电话:0451-86772530、0451-86772513
E-MAIL:ghj86772513@163.com
附图:
附图1:保护范围图
附图2:土地利用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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