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国采网,www.zgzhaobiao.com,专业招标信息采集网站!

注册  |  登录

  |  创建桌面  |  联系方式 
 

场馆类:15810063522

实验室:13693239985

网站首页 项目中心 招标公告 中标信息 企业中标榜 采购意向 展会信息 企业信息 新闻公告 关于我们
新闻公告

改善科研院所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问题”的答复(摘要)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 2021-03-10 22:36:55   浏览:769次
财政部近日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提出,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采取相关措施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科研院所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增强科研项目采购灵活性,提高采购效率。 

  根据《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852号建议的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张璐在两会期间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善科研单位政府采购政策的建议》,其中建议适当提高科研机构政府采购灵活性,对此,财政部答复称,近年来,财政部、国务院先后采取措施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自主权:一是财政部2016年印发《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中央高校、科研单位可依法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对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等。二是国务院2018年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缩短采购周期。科研院所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落实上述政策:一是细化内部管理规定并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简化科研仪器项目特别是研制类项目采购流程,优化内部管理、特事特办等规定和程序;二是加强需求管理,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特点选择适宜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采购方式并存,增强科研项目采购灵活性,提高采购效率。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科研项目政府采购计划追加相关问题,财政部介绍,根据现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规定,包括科研院所在内的中央预算单位,应根据财政部已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报财政部备案。对于预算批复后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及在科研进展中需要临时追加采购计划的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此类项目的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科研院所可自行调剂政府采购预算,通过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备案后,据此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组织采购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张璐还建议适当放宽采购合同签订两天内必须进行采购合同公示的规定。对此,财政部答复称,及时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包括科研单位在内的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合同。对于建议中提到的“2个工作日公告采购合同期限太短,不易实现,容易超期”的问题,下一步,财政部将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请立法部门修订政府采购法规时统筹考虑。 

  此外,关于张璐提出的单一来源采购中“受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原来规定的10%的比例可以适当进行调整”的建议,财政部表示,考虑到该条款是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需提请立法部门研究。目前,财政部也已启动政府采购法修订的研究工作,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提请立法部门修订政府采购法时统筹考虑。 


 

相关链接

 

热点项目

1  济南市博物馆济南市博物馆藏品管理系统、
2  科技馆项目(项目阶段:主体完工、尚未进
3  文化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展览
4  区科技馆项目(项目阶段:选址)
5  博物馆、游客中心等项目(项目阶段:近期
6  科技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更
7  民防科普馆(项目阶段:方案设计中)
8  宁德第一中学新校区校史展示馆策划设计及

明星企业

 
战略合作
广东省半宙实验室设备
广东省半宙实验室设备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
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
华博创意
华博创意
广州略开仪器有限公司
广州略开仪器有限公司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理事单位 | 战略合作 | 广告合作 | 在线留言 |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693239985(微信同号)15810063522 投诉电话:15810063522(微信同号)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56号

版权:国采招标网所有未经书面允许不准任何人转载复制违者将追究法律师责任

Copyright © 2007-2021 , All Rights Reserve 网站建设:搜扑互联 京ICP备15000770号-1

声明:本网站部分转载信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